更新时间:2022.12.31
医疗事故鉴定要45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鉴定后的赔偿: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相关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划分: 1、轻微责任,主要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2、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 3、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4、完全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书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民族等具体个人信息; 其次,写明申请事项包括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后,写明事实与理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原则上应当由医学会完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进行,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如下:一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将其交给专业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医学会会在45天内出具相关结论,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15天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
当事人对于医疗事故的首次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的结论为医疗事故鉴定的最终结论。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四十五日出结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