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劳动者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方式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
未签劳动合同但如果有下列材料的,也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单位的考勤表和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要证明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提供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考勤表等材料。
如果当事人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直接用劳动合同进行证明,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搜集工资支付凭证也就是工资条或者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进行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1、双方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直接提供劳动合同;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会议记录等材料;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
如果双方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持劳动合同自然就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是,如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话,劳动者就应当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通过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文件资料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名册、入职登记表、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记录、同事证人证言、工资发放记录、社保记录等体现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提供劳动获得报酬的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证人作证言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时,证言需要证人自愿、真实的表达。 具体而言,证言只有在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时,其他劳动者提供的证人证言才可以作为法庭认定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采纳。 1、其他劳动者本人愿意提供证人证言,并出具了书面的证人
劳动关系的确立包括劳动合同,职工的报酬等。 首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指:订立主体的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不违反效力性强制性的内容。 其次,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应当按照以下内容确立。 (一)工
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参照下列凭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
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进行确认。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文件资料进行确认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