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交警移送案件到检察院的具体流程如下:如果该交通事故涉嫌构成犯罪的,先由公安部门侦查;然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可下达不予批捕通知书;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签发逮捕证。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公安部门放人;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大概在3个月内开庭,如果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时间,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如果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是可以取保的,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首先需要向大家明确的是刑事案件,检察院在受到公安机关的移送之后需要在一个月之内做出决定。当然,如果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是可以延长半个月的。
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说: 1.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
刑事案件介入处理最佳的时间是侦查阶段,也就是案件还在公安机关侦查的这个阶段,但是并不是说其他的阶段就没办法了,事实上,在法院判决之前,刑事案件都是有用的。知识难易程度会不同。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找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处理。到了审查起诉的阶段
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处理: 1、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法院。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
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可以和解。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和解,《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哪些案件可以和解。
案件到检察院证据充足的退侦几率不大,证据不充足的退侦几率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