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法院如果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获得新的、生效的仲裁裁决或者判决书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等等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1、当事人并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在有关合同中也没有关于仲裁条款约定的。 2、裁决的事项并不在仲裁协议的范围内,或者仲裁机构并没有权利进行仲裁的。 3、能够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并不充分。 4、仲裁裁决适用的法律存在错误的。
对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
履行和执行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 1、履行的对象常是合同、手续、职责、条约、契约、协定、公约、声明、诺言、义务等; 2、执行的对象常是命令、指示、任务、法令、判决以及纲领、政策、计划、路线、方针、方案、决议、原则等。
(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
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和仲裁的区别: 1、在机构设置上,仲裁委员会没有按照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在县、市、市辖区按行政区划分别设立的专门机构; 2、从案件范围来看,仲裁涉及绝大多数民事和经济领域,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 3、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