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对无效婚姻的认定,应以法定的无效婚姻的存在为依据,如果当事人在结合当时具有婚姻
申请可撤销婚姻原因有: 1、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隐瞒疾病的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
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唯一撤销原因是胁迫,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无效婚姻的原因有以下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因生理缺陷不能为人道主义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重婚,有禁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
婚姻无效的原因如下: 1、属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2、未达到法定婚龄。 3、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申请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 ①因胁迫结婚的。 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③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的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主要是:1、因法律行为而终止,一般情况下是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结束婚姻关系,但是能离婚的依据一般在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双方感情不和,一方有家庭暴力,一方涉嫌吸毒赌博等恶习,一方被判处刑罚再或者有与他人同居或者
我国撤销婚姻的办法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具体包括如下几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且无效的婚姻经法院确认为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视为婚姻双方从来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双方之后再婚的视为初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