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取保候审保证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这不仅是指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成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等等。 (三)享有政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
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取保候审通知收监的情形如下: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予监外执行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人民法院决定将有关法律文件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但是要注意: 1、对严重暴力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的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
诈骗罪不得取保的情形: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期限已过、认为取保候审的决定不当。被告人因病不能保释,不能保外就医、被逮捕的被告人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被逮捕的妇女,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通过获得候审担保人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可取保的情形是: 1、犯罪分子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