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代书遗嘱是在立遗嘱人不能亲自书写遗嘱时可以采用的一种遗嘱形式,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需真实载明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具体的内容无特别的格式要求,只要明确表明
公司减资的程序是: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公司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 4、办理变更登记。
股权回购并不一定引起注册资本减少,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导致持股比例变化。减资必然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但股东之间股权比例不一定会变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书、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考虑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作出认定。 2、出资人虽未签署公司章程,
公司减资的程序如下: 1、提出减资方案。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确定具体的减资方案。 2、形成减资决议。经过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减资方案。 3、通知债权人。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
认定标准如下: 1.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 2.股东名册及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被登记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或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3.证明股东资格的法律文件。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货币出资又称现金出资,是指股东直接以法定货币单位出资。用于实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书,即保证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不完全具备以上内容的
自书遗嘱没有固定的格式,但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单位等。 2、立遗嘱原因。 3、对财产的处理安排。 4、继承人信息。 5、立遗嘱人签名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