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老师惩罚学生抄课文犯法,要看罚抄的力度是否得当。老师让学生罚抄,如果手段程度适当的,那么一般不犯法。如果罚抄行为情节恶劣的,那么老师的罚抄行为可能会构成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一般情况下,体罚的行为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常会被所在学
偷东西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上属于盗窃行为,根据盗窃金额的大小来判处刑罚。一般来说,行为人盗窃数额越大,被判的刑期就越长。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的规定,盗窃数额增加一定金额就增加相应的刑期。 另外。
公司监事不一定是股东。监事一般是由股东和职工代表担任。不是股东的职工作为职工代表,也可以担任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一定要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不是职工代表的职工不能担任监事。我国《公司法》并没有禁止公司股东担任公司监事,只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认定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五千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发起的主体存在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设立董事会和不设立董事会之分,如果设立了董事会的,则由董事长主持,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则由执行董事主持;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如果董事长无法主持的,则由副董事长主
股东权利,即依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几个权益的所有者,享有什么权利、按什么方式、什么程序来行使这些权利。股东权利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晰具体的权利,其由法律规定的,因此在不同的国家,股东权利会有所差别;即使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股东大会的具体人数要求。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具体人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至于
生活中,因为房价高涨,使租房成本较高,会有一些租客租赁房屋后,再转手租赁给其他租客,从中赚取差价,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二房东”。 根据规定,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就转租给别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房东”在转租房屋前,要征得房东的同意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离婚需要什么材料首先要看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是通过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需要的离婚材料不同。如果是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在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前往婚
股东法定权利范畴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查阅权;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的权利;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红利的分配权。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作为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