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1、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等。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分割有以下规定: 1、夫妻一方在婚前后者婚后购买的房屋,若产生增值,增值部分为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将所购房产赠与另一方的,没有过户,则赠与行为无效。 3、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房产,是只针对自己子女的
1、个人所有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该房屋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应给另一方经济补偿。
新婚姻法已经失效,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离婚房产分割的方式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
婚房如果婚后购买是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财产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取得财产,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归属:婚后取得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双方按份共有。
按照我国《民法典》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对这部分房产进行分割;如果约定为共有,那么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何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是
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一般包括如下: 一、'暴力逼债' 二、'涉黑讨债'涉黑逃债主要指债权人通过黑社会方式来讨债,具体分为两种情形: 1、债权人自己就是黑社会成员。 2、债权人通过黑社会(例如涉黑的讨债公司)来讨债。 三、'自残要债' 四、'霸
离婚时关于债务纠纷的处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是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第三人知道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以个人财产清偿。
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欠款纠纷,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则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男女双方在婚后购买房产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若不存在还贷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存在还贷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对于离婚财产,法律作出了如下的规定: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需要先进行分割再依据其具体情况确定最后分割的财产部分,对于夫或者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应当依法分割。
法律对于婚约财产纠纷作出了如下的规定: 1、婚约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另有规定的除外; 2、婚约财产返还的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且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