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没有结婚登记不存在离婚问题。一般不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但是,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同居但未办理婚姻登记,只要双方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就应当按照事实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
登记处一般是没有离婚协议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没登记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离婚用先登记再离婚。在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后办理离婚手续,未补办结婚登记的,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没有登记能否办离婚视情况而定: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
可以,但不应称之为离婚,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
有记录。一般记录在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一栏,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二婚婚姻登记填未婚不能过。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若可以隐瞒,登记机构
离婚能在婚姻登记地,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诉讼离婚的,只能到被告住所地,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实际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
二婚婚姻登记填未婚可以过。法律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结婚的; 都达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结婚的情形,那么双方当事人可以带着结婚所需材料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二人符合结婚条件的
申请离婚应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办理离婚证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并且要双方共同到场。
离婚可以在婚姻登记地办理。因为结婚登记的地点是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的地点也是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过诉讼离婚的话,需要原告去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就不一定是婚姻登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