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工伤申请有时效中断。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起诉后未交诉讼费能中断诉讼时效。起诉后未交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如后续法院不再送达相关材料给被告,则未达到“向对方主张权利”的中断诉讼时效后果,因未缴纳诉讼费,也不属于积极“提起诉讼”的行为,权利人怠于主张权利,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建议当事
起诉后未交诉讼费能中断诉讼时效。起诉后未交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如后续法院不再送达相关材料给被告,则未达到“向对方主张权利”的中断诉讼时效后果,因未缴纳诉讼费,也不属于积极“提起诉讼”的行为,权利人怠于主张权利,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建议当事
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可以中断的。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
行政诉讼时效与行政起诉期限连专业律师都会混淆的问题,现就此问题介绍如下: 1、行政诉讼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准确的表述应当是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系不变期间,不适用民法中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8条
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中止诉讼时效。人们普遍认为,行政诉讼没有中止时效的规定,因为行政诉讼与公共秩序有关,并强调效率。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方更有可能延迟诉讼期限。因此,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自身原因
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的情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确认劳动关系并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且确认劳动关系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
工伤诉讼时效可中断。中断的话需要满足诉讼时效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