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案子到法院仍有可能会被退回检察院。 人民法院主动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有两种: 1、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提出的立功等重要线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2、人民法院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案子诉讼到检察院被退查的情况有: 1、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2、补充侦查两次仍证据不足的; 3、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4、其他情形。
案子送达至法院的,若满足条件是可能退回到检察院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案子到法院还会退回到检察院,但是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根据法律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中明确的规定,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是需要退回给人民检察院的,或者是被告人不在案的,也应当退回给人民检察院。
1、法院能把案子退回到检察院。一般是由于证据不足而退回。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
案子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批捕,涉嫌犯罪的也会到法院审判。检察院不批捕的案子,不是说就没事了,只是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对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将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一般是指,案件侦查终结后,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
检察院移交法院案子法院一般会在一个月或者十五天内作出审判。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通常可以延长十五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一般会在十天以内作出具体的
签完认罪认罚具结书多久到法院,要按照具体的办案流程来定。签定认罪认罚具结书与法院开庭时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三日前应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法院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