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均视为没有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
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借贷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利息,利息约定明确的,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进行履约。另外,双方约定的利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可根据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 2、如果是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的,视为没有利息。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
借款的利息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款的利息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