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7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1、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工业厂房、电站; 公路、铁路、飞机场; 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终止条件有: 1、合同相关的权利已经实现,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2、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抵销; 2、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归于一人; 3、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其他终止条件。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如下: 1、生产者自我检查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2、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验收; 3、程序及组织(程序验收,组织验收); 4、验收评定; 5、(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6、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7、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建筑合同印花税是按照合同上面的金额乘以万分之三。交印花税的项目有: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根据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建筑合同诉讼管辖的内容: 1、协议管辖,即合同各方当事人可提前在合同内约定,因该合同引起的纠纷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管辖,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处理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定是: (1)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条约、协定办理。 处理涉外遗嘱继承,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适用规定,实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单位。 二是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与该企业的级别范围相符。 三是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地区施工,应根据当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则承包人仍然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价款。如果经验收不合格的,能够修复的,发包人应当支付价款,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修复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价款。
建设工程合同有下列效力:如果该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建设,使工程符合约定的质量;而发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以及双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 1、合同条文不完整,不严谨。 2、对一方过于苛刻的要求。 3、承包商对业主的经营状况了解不够。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可能出现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