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异地结婚登记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
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该条例第4
1、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填写《失业证申领表》,再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盖章审核。 2、户口簿原件,高中(含高职、中专、技校)以上毕业证原件,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 3、不急的话,可以由居委会帮你将《失业登记申请表》送所
办理结婚登记应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在自愿,且满足法定结婚年龄的原则下,才能办理登记结婚手续;满足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携带当事人双方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薄原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婚前财产登记在公证处办理。 办理程序如下: 1、双方准备好材料,如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证并不是在哪里都可以进行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不能再任意一个地方进行办理。
结婚应当在男女双方应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具体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涉外结婚办理登记的地点是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办理结婚登记应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在自愿,且满足法定结婚年龄的原则下,才能办理登记结婚手续;满足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携带当事人双方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薄原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婚姻登记处是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