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 1、投保人具有订立保险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 2、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3、保险人同意承保; 4、双方基于前述条件,达成书面协议; 5、其他条件。
订立担保合同时需要审理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一般担保合同也无效,所以需要对主合同的主体、内容等进行审理,看是否有效。
1、债权担保。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 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 2
合同担保方式中的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诉讼的管辖不同的处理方式是: 1、应当根据主合同来确定案件管辖; 2、对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的纠纷,应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这四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四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保费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合同成立的条件有: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果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尽管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关于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合同具有相对方; 2、相对方就订立合同达成协商,即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 3、合同订立过程不违反法律规定; 4、关于保险合同成立的的其他条件。
保险合同成立有效条件如下: 1、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 2、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3、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认定保证合同成立时间的方法,一般如下: 1、保证合同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2、第三方单方面以书面形式提供保证,债权人无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
财产保险合同开始成立的必要条件有以下这些: 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 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这三个要件,实质上仍是法律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