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伤残等级鉴定并无具体时效的规定,伤残等级鉴定的时效最多1年。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时间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进行有关事宜进行鉴定。关于工伤时效问题给大家做如下分析: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
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两个程序: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2、劳动能力鉴定委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职工本人申请工伤鉴定的,应该在受伤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而委托单位开展鉴定的,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法律上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没有时间限制。一般是在治疗结束后到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