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苏州市的职工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申请。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让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再按结果确定赔偿金额。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单位、职工或其
工伤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遇有特殊情况,
工伤认定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
工伤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
工伤不能异地评级,因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由实际劳动地点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职工必须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应在单位所在地。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企业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
工伤认定条例的内容如下:《工伤认定条例》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等等。
温州市工伤鉴定到温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地受伤应当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