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买卖房屋合同无效,维权的规定如下: 1、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无效合同取得房屋或者购房款的,要返还房屋或者购房款,造成损失的,有过错一方要赔偿损失; 2、买卖房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实际居住的,买受人应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诉状中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等身份信息,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除此之外,上诉人还要在上诉状中写明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以及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关于上诉状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无论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要有侧重的注意下面几个问题。第一就是要注意房屋出卖人的一些手续是否齐全。比如说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聘请了有资质的建筑承建单位来进行施工建设。第二就是在合同之中一定要明确房
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应当被认定为男方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并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男方在此之前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与给女方,同时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话,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即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拥有
离婚纠纷中,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房屋无疑是最大的争执焦点。在以下情况下,即使是婚后购买的房屋,也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第一,婚后以个人的婚前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并且房屋
婚前买的房,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一方所有;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具体是指:1、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同时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其中一方名下,但是不存在排除另一方所有权的情况。这时候,这项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
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更无权占有该项房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满足特定的情形,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也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共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合同的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形式,房屋买卖合同亦一样的。比如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的、出卖人的房屋建筑面积不符合的等等,购买者可以解除。如果发生了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双方亦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通过诉讼
离婚财产分割父母买房分割如下:1、如果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2、如果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男女双方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并不是结婚之后买的房屋就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讨论。就要看房屋款项支付时间、房屋款项的资金来源,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等等因素。在以下情况之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一,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无论
实践中,由于大陆买房具有多项限购政策,特别是针对外籍人士,国家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因此,许多时候香港籍人士都会选择,自己出资,由他人代办理、代登记甚至是代持房产的方式,来避免繁琐的程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他人代持房产,会导致十分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