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借款没有预定利息,事后不可以让人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不负担支付利息的法律义务,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合同时就应该把利息约定明确,约定不明确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
借款没有预定利息,事后不可以让人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不负担支付利息的法律义务,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合同时就应该把利息约定明确,约定不明确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
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借款没有约定利息不可以主张利息,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是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或当地的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借款没有约定利息,不可以主张利息。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借款没有约定利息不可以主张利息。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
利息不能预先扣除。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权利就是通过借款得到约定的本金,出借人在出借时就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无疑是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对于预扣利息的行为,我国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债务人逾期没有还款的,可以主张逾期还款期间产生的利息。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第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 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预扣利息的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