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4
1、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户口证明(非军人方)、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民法典》中没有关于婚后房子加名字的相关规定,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后房子加名字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只需携带结婚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即可。
民法典关于离婚犹豫期最新规定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只有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才需要
民法典中关于利息的规定的是对于借款的利息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对于超出的部分,法律不会予以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以支付。且借款的利息不可以提前在本金中予以扣除。
离婚时过错认定一般为以下情况: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
离婚分居时间的规定如下:因感情不和的原因分居两年的,有确凿证据的,人民法院应该判决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具体规定有: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离婚时,婚前财产一般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规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房产划分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也属于一方财产。只有离婚时双方协议为共同财产的,才不属于共同财产。
有以下情形的婚姻是无效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双方协议离婚,一种为诉讼离婚。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
法律规定重婚罪是: 1、与配偶已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如下: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