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起诉离婚一般可以找到人,但如果对方失踪的,那么法院也找不到人,这时法院会采取公告的方式将传票送达被告,在公告期限满之后,视为送达,届时被告仍不出现的,可以缺席审判。
1、找不到债务人也有诉讼的必要,在起诉时提交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即可。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3、在《民法典》
找不到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和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关于婚后父母付首付自己还贷房子归谁的问题,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配合具体法律规定来适用进行分割,如果有特殊复杂的情况应交给相关部门来认定,待相关答复明确后实施该方案。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关于婚后父母付首付自己还贷房子归谁的问题,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配合具体法律规定来适用进行分割,如果有特殊复杂的情况应交给相关部门来认定,待相关答复明确后实施该方案。
1、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可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送达时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
有借条人找不到,是否能起诉,要看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4个条件。分别是:1、原告是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
债务人找不到能去法院起诉。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向法院起诉,如果找不到被告,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时间为60日。如果被告还不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然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的时间也为60日。起诉后同时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在实践中存在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形,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不需要找到被执行人。
债务纠纷起诉找不到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在诉讼中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找不到的情况下借款纠纷诉讼是有效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