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驳回后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可能您是对于“裁定”与“判决”形式存在误解,以下回复供您参考: 1、对于“不受理”、“驳回起诉”的,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的法律文书是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2、依据法律的规定,一审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1、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不同。民事裁定书解决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民事判决书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实体的问题。 2、内容和格式不同。民事裁定书的内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民事诉讼追回欠款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对于事实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2,明确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民间借贷原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原告所在地法院是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