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得撤销。除非出现了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例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等等。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况有:赠与财产还未转移且不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
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是意定解除。 1、法定解除,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
合同失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没有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以及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违背当事人一方真实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诈的合同、胁迫的合同等; 3、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