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刑事案件上诉之后一般是可以申请撤回的。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
刑事案件上诉不能撤回的情形如下: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
刑事诉讼中案件中,撤回上诉后在规定时间内还能再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被告人的上诉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刑事案件在立案之后,也是可以进行撤诉的。具体而言,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的情形,那么是可以撤诉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是不能撤销的,刑事案件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撤销。而如果是自诉案件的话,那么当事
已立案的刑事案件的撤案方式:公安机关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如果是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对于符合撤案条件的,自行决定撤销案件即可;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立刑事案件撤案是需要满足以下情形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
不可以撤诉。移送检察院的案件就是公诉案件。公诉就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诉讼双方是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是不能控制程序的进展。所以,不能撤诉。
自诉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自诉。
刑事案件一般不能撤回报案,除非是自诉案件,或者案件属于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究则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
刑事案件经过一审之后要是被告对于结果不满或者是不能接受的话可以提起上诉,刑事上诉案件一般是一个半月左右立案的,但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话一般是三个月左右立案。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一般是在受理之后两个月之内宣判的,最迟一般是不会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