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怎么分配,需要结合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来作出判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双方都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就算双方约定了具体的债务承担比例以及方式,债权人也有权要求其中一方在离
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的解除。换句话说,离婚并不会影响父母对孩子抚养权的拥有和行使,只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直接抚养权。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无论是由父亲一方直接抚养
男女双方离婚后,在办理复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
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共同体的破裂,这时候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多重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夫妻双方应当及时对夫妻共同债务,达成一致的偿还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首先,需要确认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以
社保基数调整对个人的影响如下:一般来讲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待遇就越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也会越高。我国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都是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运行,也就是个人交一部分,单位再按相应比例交一部分,两部分的资金组成了个人账户基金。而个人、单位交
夫妻个人财产,也就是我国婚姻法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其范围包括:1、一方个人专有的生活用品。2、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3、赠与合同或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因为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赔偿费用。5、其他应当属于个人的财
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破产一般不会对法定代表人造成直接的影响,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但是法定代表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
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程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个方面是无论是在双方婚姻
如果双方都没有结婚,即使并非夫妻关系,同居也是合法的,没有任何一条法律禁止男女在恋爱时同居。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已经结婚,还在婚外与他人同居,并且对外以夫妻名义自称,则构成重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判
夫妻过户房产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申请即可;如贷款购买则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即可办理过户。如果取得房产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因此,证明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该财产的取得时间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若夫妻间要证明财产是婚前的,就需要明确财产的具体取得时间。如果有真实凭证的话,可以按照凭证上记载的时间来
夫妻离婚后,如果债务属于对方个人的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在离婚之后,另一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够偿还所有债务的话,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