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提高租金。 如果约定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涨租金的话,则不能涨租金;如果没有约定,则可以要求按照市场价提高租金。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 35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申请 1套,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 3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10550元; 3、申请人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 35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申请 1套,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 3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10550元; 3、申请人家
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税一般由承租人承担。一般而言,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土地权属未定的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者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
企业租用土地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
内江市城区最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或公共租赁住房:1、申请人持有内江市城区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2、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
内江市城区最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或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持有内江市城区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对于九江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三)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就业地
出租办公楼应按出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纳税人的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即: 1、营业税:出租收入5%; 2、房产税:出租收入1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