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原告确定:一是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_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确定: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
行政诉讼被告证据造假的处理方法是: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起诉方败诉的后果如下:1、起诉方已预交的诉讼费由起诉方自己承担,不同于胜诉后由被起诉方偿付起诉方已预交的诉讼费;2、诉讼成本由起诉方承担;3、诉讼目的得不到实现;4、我国规定,“一事不再理”原则,起诉方败诉是经由法院诉讼处理过的案件,起诉方
驳回诉讼请求是败诉。驳回诉讼请求是原告、提出反诉的被告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没有事实依据或者超过诉讼时效,驳回诉讼请求则是一种判决形式,如果当事人对结果不服,可以在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一、上诉需要的材料
驳回起诉不是败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败诉是指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六条行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
应按照如下标准确定行政诉讼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在行政诉讼中,对于被告信息可以通过以下规定进行确定: 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 3、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生效需要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被告
行政诉讼补充证据不可以随时提交,需要在举证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超过期限再提交的,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申请补充证据的前提条件是: 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