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0
共同职务侵占罪侵占数额的计数:按犯罪总额来定罪的,一是共同犯罪案件中,各被告都对犯罪总额负责,以总额为基础进行定罪;二是各被告在共同犯罪中所分得的赃款,这是一个具体的量刑情节。
职务侵占共同数额判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共同犯罪应当按照总额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共同职务侵占罪中,对侵占数额应这样计数:按犯罪总额来定罪的,一是共同犯罪案件中,各被告都对犯罪总额负责,以总额为基础进行定罪;二是各被告在共同犯罪中所分得的赃款,这是一个具体的量刑情节。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
就是按犯罪总额来定罪的。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各被告都对犯罪总额负责,以总额为基础进行定罪;二、各被告在共同犯罪中所分得的赃款,这是一个具体的量刑情节。
职务侵占犯罪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自己单位财物非法占据归自己所有,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所谓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权及其与职务有关的便利
职务侵占的具体构成要件有如下情况: 1、在客体方面,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在主体上,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方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行为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