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是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遗产继承人在自书遗嘱上签字与否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关键是在于遗嘱本身是否有效,如是否是被继承人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代书遗嘱是否有见证人在场等。继承人对自己遗嘱的真实性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一般是进行笔迹的比对,以确定是
继承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继承房产: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
1、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
不是法定继承人可以起诉继承遗产。在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中,受遗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起诉,因此在特定情况下,不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起诉继承遗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死亡如果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遗嘱继承无效一般是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继承人对遗失物一般是拥有继承权的,遗失物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是可以参与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被继承人的债权也属于其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遗嘱继承人去世被继承人的妻子可以取得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
继子女不一定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教育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可以作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反之,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教育、扶养关系,则继父母的财产
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主要应指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