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羁押只能折抵管制拘役刑期。我国《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 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
侦查羁押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 一般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特殊期
延期审理的,会继续羁押。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相关法律进行规定,判处缓刑之前的拘留时间一般不会算作刑期,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对刑期进行一定的折抵。一般来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进行计算,判刑之前所进行羁押的日期可以进行一日折抵一日。
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处理有三种办法: 一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 二是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三是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羁
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的处理办法是:由国家对其进行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生活费。
根据自身情况,若不属特殊情况,则属超期羁押行为,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
民警办案超期羁押的,应当立即向检察机关申诉。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不是羁押期限届满后才能进行判刑。羁押期未满也可以进行判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
我国刑事法有关孕妇、哺乳期妇女的规定: 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习惯称之为两怀妇女。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 其中,有关孕妇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关于哺乳期妇女,刑事法上并未采用这一
被超期羁押者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伸冤。 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