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是: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该罪的判刑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判刑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传播淫秽物品罪,具体如下: 1、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3、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轻判也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属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走私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其他法定情形。
传播淫秽物品治安拘留标准为: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牟利为目的,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情形。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成立包括四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