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补充协议就是对原有协议的一种补充。之所以需要这样的补充,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原协议遗漏
在租赁期限内的房屋要拆迁的,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拆迁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而解除合同后的租金是可以退还的; 2、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 3、被
商铺租赁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去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
租赁合同的起止时间,一般按照双方事先约定或者事后补充的约定来确定。对于租赁合同的起算时间,没有事先约定的话,一般按照双方实际履行的时间来确定。具体来说,就包括了合同的签订日期,房屋的交付日期,以及承租人正常的使用日期。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话,
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首先需要选择具有合法权属证件的二手房。有一些房屋依法不能够进行买卖,那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比如说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够进行买卖。其次签订房
租赁合同纠纷比较常见的纠纷,为出租方以及承租方之间关于租赁合同的纠纷。如果出租方与承租方因租赁合同存在纠纷的,双方可进行协商,无需寻找政府部门。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以此解决双方的纠纷。若租赁协议中存在仲裁条款的,双
同居关系没有扶养义务。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但没有登记为合法婚姻的关系。在我国,同居不是违法行为。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未婚的男女进行同居。只要双方都没有法定配偶,这时候双方长期自愿公开地共同生活,也是法律所尊重的一种生活方式。
对于房屋拆迁合同的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附期限,应一直有效。 1、只要相关拆迁补偿协议订立的基础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 2、如果协议本身不合法,则协议本身自始至终都无效; 3、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是属于行政合同,因拆迁合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以下四点: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拥有独立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2、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具体如下: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
房租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行为的话,遭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以及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没有办法达成一致协商的话,就可以结合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来进行确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以下资料,具体如下: 1、申请办理产权证的当事人个人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购销合同的原件和补充合同的原件; 3、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4、房屋的完税凭证,也就是契税缴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