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行政裁决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出现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情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该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期限: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从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也是六十日,至多可延长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行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
行政处罚复议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1、不服处罚可以六十日内直接向作出决定的上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作出决定的同级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2、设定了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后才能进行行政诉讼的行政程序,专不过较少,另外这样的规定
关于延长行政复议期限的具体规定:若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效率原则高效是行政复议的重要特点,行政复议调解也必须反映这一特点,防止久调不决,给当事人造成诉累。调解在程序上具有灵活性、简便性、效益性等优点,行政复议的调解要充分利用这些优点,提高效率,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复议决定,不准拖延。中立原则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倩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