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遗弃家庭成员会构成遗弃罪,而遗弃罪是指拒绝扶养老年人、病人,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情节恶劣的人的行为。需要赡养、扶养的成员是指中年、青年、病人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赡养、扶养不仅指的是物质上的支持,同时还包括了生活上的帮助、关
遗弃家庭成员的起诉根据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的时候,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 2、在遗弃罪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
证明遗弃家庭成员,可以搜集以下证据: (1)行为人能够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家庭成员的证据,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或子女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2)可以作为证据的包括亲戚邻居等证人证言、被遗弃人的陈
证明遗弃家庭成员,可以搜集以下证据: (1)行为人能够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家庭成员的证据,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或子女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2)可以作为证据的包括亲戚邻居等证人证言、被遗弃人的陈
遗弃家庭成员的定性:一般应当以遗弃罪定罪。构成遗弃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遗弃的家庭成员定性: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夫妻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并导致夫妻间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另一方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遗弃家庭成员,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被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 遗弃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应该履行义务而不履行,导致
(一)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二)对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
婚姻法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明确规定遗弃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遗弃家庭成员行为满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情形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没有构成遗弃罪的,不予判刑。
一、遗弃家庭成员的定性,具体如下: (1)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属于有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当事人明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