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送达的方式一般都是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转交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之内的所有的法律文书。
传票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就视为送达。但法院需要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如果原告不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传票送达不到,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经传票传唤后,被告无正当理由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的方式,或者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传票送达,应以直接送交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
当事人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若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决定立案的,应当在五日内向诉讼当事人发给传票。《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
离婚诉讼传票一般在七日下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