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当事人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下述材料: 1、遗失声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及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5、分娩机构提供的自填单复印件及出生情况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若领证人非
(一)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 (二)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三)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
当事人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下述材料: 1、遗失声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及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5、分娩机构提供的自填单复印件及出生情况证明材料。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证明的遗失声明(如有遗失情况的);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儿童的户口本; 3、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4、医疗机构提供的出生情况证明材料。
如果是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当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年龄超过一岁,补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机构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2、《婴儿出生记录》的复印件 3、村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5.办证人的身份证。
给孩子办理身份证的证明材料比成人办理身份证稍微复杂一些,需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宝宝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带宝宝找身份证的时候不要给孩子穿浅色系的衣服。
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2、该婴儿与其父母亲自关系的旁证,具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助产机构出具分娩证明,并有接生人员签字和助产机构公章,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
以浙江省为例,需要补办出生证明的,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即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新生儿出生证明的材料有: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出院结账单等相关材料。但是根据各省市的规定不同,其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同的。以包头市为例,其需要的材料有:《孕产妇保健手册》、《分
办理出生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
出生证补办材料如下: 1、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在户籍所在地报刊登报声明旧的《出生医学证明》作废报纸一份; 3、需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遗失证明。
我国的母婴保护法对补办出生证的具体材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生证的补办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六种:出生证的遗失声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父母双方和儿童的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分娩机构提供的自填单复印件
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