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离婚案件由于涉及身份关系,与其它案件相比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婚姻状况只有离婚双方最清楚,他人一般不易把握。另一方面,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必须本人亲自到庭。但在实践中,有些离婚案件的
离婚诉讼案中被告与原告应当要到场,而且必须是要离婚当事人本人去,因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是确因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都必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被告经人民法院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如期开庭审理案件,对到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以及其他的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的。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的话,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可
起诉离婚开庭说被告不到场的处理办法: 1、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被宣告失踪,法院无法通知其到庭。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满被告不应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已经被宣告失踪的,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 2、被告有明确地址,且已
离婚诉讼与一般的民事诉讼不同,离婚诉讼由于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需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且,离婚诉讼须先组织调解,所以原则上离婚诉讼的原被告必须亲自到庭参与诉讼。但是在实践中,会发生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型:第一种是被告下落
诉讼离婚案件开庭时,法院会用传票传唤不到场的被告,如果是必须出庭参加审理,经传票传唤后,被告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的方式,或者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分三种情况处理,公告送达、缺席审理或者拘传到庭。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可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但是,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由于被告未到庭,法院对双方的财产状况无法确认,亦无
如果是被告失踪了,法院不能通知到庭,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时间满被告没有应诉,可以按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已经被宣告失踪的,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被告有明确地址并且已经送达,但是却拒绝出庭应诉。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被告仍不到庭的,
起诉离婚被告人无法通知到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是公告送法后,被告没有到期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作出判决离婚的缺席判决。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直接诉讼离婚,而不能办理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过程中,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庭,但是如果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没有经法庭许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
起诉后被告不到场,如果被告必须出庭的,则法院可以使用传票传唤其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则可以拘传。如果被告不是必须出庭的,则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诉讼离婚开庭被告不到庭怎么办:即使被告没出庭应诉或未经法官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依然会作出判决。这种判决叫“缺席判决”。其意义是为了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使诉讼因一方当事人的随意缺席半途而废,并使案件争议依法得到解决。一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