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1、养子女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顺序是相同的。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2、养子女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属于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3、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有赡养关系的继子有法定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
继承权的概念:遗赠抚养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等,依法或依被继承人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一种权利。且遗赠抚养人权利优于遗嘱继承人权利,遗嘱人权利优于法定继承人权利。
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是一样的。不管女儿是否出嫁,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女儿结婚之后也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赡养义务也不分男女。
代位继承权有继承顺序的。一般是按照其代位的份额所处的顺序确认即可。代位继承人一般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通俗来说就是孙子或者孙女代位继承爷爷的奶奶的遗产,或者侄子侄女继承叔叔伯伯的财产。而不是由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赡养义务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养子和继子是否有继承权要看是否形成亲权关系。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在法定继承程序之中,与被继承人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养子女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双方均有权依法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谓形成
养子不赡养养父母是有继承权的,只有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
有赡养关系的继子有法定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若是继父母没有在遗嘱中指定继子女为继承人的,则继子女不享有继承权。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继母与继子女的继承权:继母与继子女之间互相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养子有法定继承权,继子若是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也是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在遗嘱中没有确定养子或者是继子为遗产的继承人的,则养子或者是继子没有继承权,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