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法院的管辖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权和区域管辖权。人民法院一级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重要权限。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确定审判第一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
军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是: 1、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 2、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 3、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4、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 5、军人或者军队单位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是否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并且合理,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共计有11个条文: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
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
根据法律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北京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管辖范围: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法定情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基层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院审理的一审案件当事人上诉的一般由高院审理。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院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 一、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地域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中的管辖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范围一般包括第一审的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则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以及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的第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