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死刑复核程序的流程为: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复核中要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
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
死刑复核流程是中院判决死刑后,没有上诉或抗诉的,由高级法院进行复核,同意的就维持原判,并报最高法院核准,不同意的进行改判或发回中院;有上诉或抗诉的,由高级法院进行二审,二审维持原判的,报最高法院核准,二审不同意原判的,改判或发回重审。高级人
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主要有以下规定: 1、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2、最高人民法院需要组成三人审判员合议庭进行审理; 3、对于中级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案件,需要层层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
死刑复核的流程为: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
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
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左右,案件复杂的话可能会时间长一点。据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死刑复核程序并没有期限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