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担保合同会被撤销的情形: (一)债务人恶意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债权或财产,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该行为; (二)债务人和担保人以无偿赠与、放弃债权担保等形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该行为。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无效,担保合同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效力发生关联影响。有过错的担保人需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无过错的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撕毁合同不能产生合同撤销的效力,只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后,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撤销的,才具有撤销的效力。 撕毁合同并不妨碍合同就行存在且有效。所以说撕毁合同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期限限制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如果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撤销权人丧失了
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对方可请求撤销。
劳动合同放弃社保不具有法律效力。国家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的。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的行为不能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
如果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签空白合同的行为是有效的。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电子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
主债权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认定无效后,有过错的担保人需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但一般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无过错的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无效的,具体的如下所述: (一)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是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 (二)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定义是:基于双方民事主体或者多方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