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起诉被驳回,如果是裁定驳回起诉,案件没有经过实质审理,当符合法院受理条件时可再次起诉;如果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件已经经过法院实质性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如果没有新发现的证据且已过上诉期,法院经不再受理此案件。
离婚被告下落不明的还可以起诉,不过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下落不明达到一定的年限,法院会先宣告其已经失踪或者已经死亡,当原告以其失踪或者死亡为由向法院提起离
配偶下落不明能起诉离婚,当事人一方失踪,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失踪的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到庭,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人民法院会用公告送达的判决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即公告期满,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可以 仲裁被驳回的,如果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判决重新裁定或者撤销错误的仲裁。被裁决驳回仲裁申请的可以直接起诉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相应的证据清单即可,法院审查后,认定可以受理的,会同时当事人双方
可以。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
驳回起诉后还能再起诉。 1、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法定不予受理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但再次起诉,需要提供新的证据,证明法院原来下达的裁决存在错误。 以下情形可以驳回起诉: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起诉被驳回还能再起诉几次,法律对此没有规定。 但是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离婚被告下落不明还可以诉。这种情况要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起诉后法院会对下落不明的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认定夫妻感情
驳回起诉后可以上诉的。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 上诉一般需要一个月到三个月能开庭。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通常在25日后才能收到上
被告不适格驳回起诉的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二十六条,该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人民法院需要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流程是:一方向法院申请对方宣告失踪或死亡;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裁定;一方再向法院提起因对方失踪或死亡而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法院通过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