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儿子死了父母继承比例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儿子去世父母继承比例具体如下: 1、儿子死后,其遗产按照第一顺序进行继承,原则由其父母、子女、配偶均等继承,即父母继承比例为一比一; 2、如果一方没有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的,分予以适当照顾,一方在儿子生前尽力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儿子共同生活的
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父母继承儿子的遗产,继承比例约为八分之一。婚姻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分割遗产的,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先分割为配偶财产,其余为被继承人财产。因此当子女死亡时,子女及其配偶拥有的共同财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归其配偶所有,另一部分
儿子死了父母继承比例与继承人的个数相关。若是儿子有配偶并且有两个孩子的,则继承人一共有五个人,父和母的继承比例均为五分之一。若是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话,优先适用遗嘱继承。
父母双亡遗产继承比例的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
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是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继承财产的比例与相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比例一般是均等的。
女儿过世,父母的继承比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父母作为女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女儿的遗产,女儿生前未立有遗嘱,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应当根据继承人的人数来确定继承比例; 2、女儿只有父母的,父母可以继承全部的财产,女
继承遗产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
继子女遗产分配比例: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同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一样,均等平分继承人的遗产,前提是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但是继子女在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所以这种情况下,继子女可以适当多分遗
儿子死了父母继承比例是将配偶的份额分出后,剩余遗产按照配偶、父母、子女均等分割。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