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每月直接从职工工资里代扣代缴的,即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收,实质上归职工个人所有。依照相关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单位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一部分住房工资,也是归职工个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的在职职工,外籍员工除外。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
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途为: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办理费:不收费;网上查询:成都住房公积金卡均为联名卡,如需网上查询,查询地址为: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index.shtml服务内容:公共信息服务
依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公司缴纳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
若因违法行为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罚款无法缴纳的,其滞纳金应当由造成该无法缴纳事由的当事人或单位负责。《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法律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用人
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单位所属缴存银行提出申请; 2、单位所属缴存银行进行受理; 3、单位所属缴存银行进行审查; 4、审核完成通过补缴申请。 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原贷款担保方式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