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总监理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施工纠纷起诉有以下四个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
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③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
(1)索赔事件发生后14日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14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
工程索赔的程序包括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等。工程索赔程序具体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具体包括了: 1、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就纠纷问题重新协商; 2、如果无法协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介入; 3、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双方事先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以对方当
施工索赔的注意事项如下: 1、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索赔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丧失索赔利益的实现; 3、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