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所谓争议,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
依法律规定,关于单方面监护人的法律依据有如下: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
条件: (1)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需要由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监护。 (2)未成年人的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存在争议。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
法院判决确定离婚后监护人的依据是: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仍然是父母双方,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权,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
法院依职指定监护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未成年人的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存在争议; 2、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需要由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
法律对监护人的具体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院指定监护人受法律保护。法律上,监护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监护人,另一种是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是指法定监护人中的一个,由人民法院指定,指定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监护权责任。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
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去世或者都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兄姐担任监护人。
一般来说,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父母死亡的,可以指定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都是其配偶当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变更监护人的法律规定具有如下相关内容: 1、可以主张变更的情形为,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2、必须向法院主张变更; 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