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职务侵占案是不能撤案的,一般涉嫌刑事案件的都不可以撤案。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侵占案的案底不能取消。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犯该罪,并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相关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能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因办案需要进行查询的除外。
侵占他人股权属于财产侵权,涉嫌侵占罪。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当事人通常直观的认为对方触犯了企业合法权益并且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可以予以刑事立案;但殊不知,如果你提交的证据无法清晰的表明案情和损失,是很难通过立案来进行处理的。
民事侵权不会入档案。档案通常是学习经历、职业生涯的记录,里面含有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个人信息。单纯的民事诉讼活动,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中。行政处罚也不进入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
民事侵权不会入档案。单纯的民事诉讼活动,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中。行政处罚也不进入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民事诉讼结案后在法院只会留下一些案宗供自己使用,不会进入公安系统的案底中即不会有案底的,更不会记入个人档案。档案通常是学习经历、职业
职务侵占的主体能是股东。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股东是公司的人员,被包含在本罪的犯罪主体之内。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股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行为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2005年6月4日《公安部经侦局关于对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问题的工作意见》中明确: 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 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以对其利用职务
股权代持一般不触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犯罪行为。股权代持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
股权侵占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