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撤销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这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的协议,不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等。
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签字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只要双方当事人一旦签字,则拆迁合同就开始生效,被拆迁人就应该履行合同内容。若是发生重大误解、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发生欺诈等情形的话,就可以撤销。
拆迁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但是必须得有法定事由,比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并且得有证据证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存在上述法定撤销事由。
撤销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补偿协议书是可以申请撤销的: 1、在一些拆迁的过程中,有一些合同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这时提供相应的证据就可以申请撤销了。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合同关系形成后,可以就有瑕疵的民事合同进行权利救济,因此,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第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以下5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更改: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不需要全家签字 1、房屋拆迁过程中一般户主签字就可以,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及时找征收部门协商处理。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