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实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生产
非法经营危化品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行为人违反了枪支有关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 1、行为人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1支以上的; 2、行为人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不允许使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的一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制度。本罪的
非法经营成品油罪的量刑标准为: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成品油,导致市场秩序被扰乱,情节严重的,一律按非法经营罪论处。依法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行为人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此外,如因非法经
单位或行为人违反我国保护水产资源的规定,在禁渔区域、禁渔期间或使用禁用捕捞工具、方法的,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重量达500公斤以上、或者水产品价值达5000元以上的,或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重量
非法经营危险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违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如果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进行立案: 1、非法拘禁连续拘禁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进行立案; 2、累计三次或以上对他人进行
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依据行为人运输毒品的数量以及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来决定。具体而言,《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行为人实施了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无论运输
毒品犯罪定罪内容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毒品犯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走私制毒物品罪; 5、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6、非法种植毒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为: 1、在销售、生产的商品中加入有害、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或明知道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仍然进行销售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 2、商品中使用瘦肉精等国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渠道、手段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